特殊人群优先措施
离休干部:离休干部持《离休干部证》在门诊就医,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,并优先办理挂号、收费、住院、结账等业务。
残疾人:残疾人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在门诊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;县二级伤残军人(医保卡号第1位是2开头的)享受离休干部待遇。
老年人: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。
低保人员:低保人员持《绍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》、《绍兴市区农村最低保障社会救济证》在门诊就诊,凭本人身份证免普通门诊挂号费;持《绍兴市慈善医疗卡》在门诊就医,凭本人身份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。